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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保险箱被盗,账目却对得上

发表日期:2020-06-17

2018年8月,物业公司的张经理一早给会计小丽打来电话,称公司保险箱被盗,小偷是保安王阳。小丽立即赶到公司对账,却发现保险箱内的现金与公司账目完全一致,连小数点都是分毫未差。然而,监控录像显示,王阳的确在前一天傍晚打开过保险箱,并在取出保险箱内两只装有现金的白色信封后,鬼鬼祟祟地离开。监控难以造假,既然公司财物并未失窃,那王阳偷走的,究竟是谁的钱?

贪念萌生 趁妻熟睡偷钥匙

王阳和妻子林丹同是该物业公司的员工,王阳是保安,平时的办公地点就在公司的监控室内。妻子林丹是公司的出纳,手中保管着保险箱的钥匙,而这只失窃的保险箱,就放在监控室内,这个王阳触手可及的地方。

要想开启这只保险箱,除了要有林丹手中的钥匙外,还需要输入一串9位数的密码。作为公司财务人员,林丹是不应该把密码告诉别人的,可后来林丹怀孕了,肚子越来越大,而保险箱放置于低处,蹲下来操作极为不便。于是,出于对丈夫的信任,林丹把密码告诉了王阳,让其帮忙收放财物,王阳因此知道白色信封里装着现钞。

这天晚上,王阳想到自己最近投资亏了很多钱,打算追加投资翻本,手头拮据的王阳便对公司保险箱里的钱起了贼心。他趁妻子睡觉的时候,偷偷从她的包里偷来了保险箱的钥匙,然后独自一人骑着电动车去了公司,从保险箱里随机拿走了两个信封,一只装着2万元整,另一只有1万多元。得手后,他立即到附近的银行把钱存进卡里。这些钱绝大部分都被他拿来炒期货,原本打算赚了钱就偷偷放回保险箱,可最后却输得一分不剩。

其实,早在2018年4月,王阳就迷上炒网上期货的APP,一笔一笔地往里面投钱,可这些钱全部石沉大海,王阳因此欠下了20多万元的债务。王阳粗略地计算,他前前后后输了30万元,现如今,偷来的钱也全都输完了,债务缠身的王阳无比失落,动起了轻生的念头。

他爬到了小区内一栋楼的18层,想自杀。可就在他纵身跃下之前,不慎跌倒摔伤了膝盖。此时,弟弟赶来,极力劝阻。他想到妻子还挺着个大肚子,便打消了这个可怕的念头,并决心不再碰期货这玩意儿。他的决心体现在了行动上,他拿起手机拨打了110,投案自首。

柳暗花明 偷的老婆彩礼钱

这只被盗的保险箱只有半米高,内分上下两层,上层摆放着三个白色信封,下层摆放着三个白色信封、一些卡片和几张财物票据,白色信封内是金额不一的现钞。照理来说,保险箱是用来存放公司财物的,但林丹也有在其中存放私人财物的习惯。为了进行区分,林丹将自己的钱放在上层,并在信封封口上做了标记,公司财物则被放置在下层,信封封口部分是平整的。

由于王阳曾帮忙操作过保险箱,因此知道白色信封内装的都是现金。可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随手偷走的正是放在上层的两只信封,都是林丹自己的钱,是他们夫妻二人结婚时,丈母娘给的彩礼钱。根据老家习俗,这份彩礼钱由林丹保管。后来,二人来上海打工,这笔钱便被林丹存放在公司的保险箱内。

原来,王阳大费周章偷来的钱,竟是妻子的嫁妆。王阳到案后,才从民警口中得知这件事。民警询问林丹时,林丹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对私人财物被盗一事,不打算追究我老公王阳的刑事责任。”公司张经理也表示,既然公司没有损失,两人也已经离职,公司不会追究下去。

案后说法

既然实际偷走的是自家钱财,且妻子和公司均表示不予追究,那王阳是否还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偷窃亲属财物,要从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主观恶性以及亲属的态度等方面综合研判。其中,亲属的态度是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因素。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但本案的实际情况有别于一般偷窃亲属财物的情况。”承办检察官指出,“本案中,王阳明知保险箱内是公司财物,却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得3万多元现金,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只是由于该现金是其妻子林丹放置于公司保险箱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并未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没有被害人,故该行为应属于犯罪未遂。”

王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