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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阻碍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务案件嫌疑人批准逮捕

发表日期:2020-02-12

2月11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月9日13时30分许,青浦区某小区业主张某、封某夫妇及其儿子张某某外出购物返回小区时,小区保安上前对三人进行例行体温检测。经检测,张某某体温异常,保安遂让其暂缓进入小区并要求对其复检。张氏父子为此表示不满,下车与保安争执,并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门口影响正常出入秩序。后经复检,张某某体温显示正常,保安示意其可以进入小区。但犯罪嫌疑人张某却借故生事,继续与保安进行争吵,拒绝将车辆驶离现场,造成出入口通行受阻。 

14时许,青浦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反复向张某解释这是疫情期间的必要防控措施,并责令其尽快将车辆驶离。张某非但不听民警劝告,而且故意连续开车点刹,拖延驶离。民警经多次警告无效,遂对张某采取强制传唤,此时张某突然踩油门加速行驶,导致一名民警手臂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