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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4名涉嫌虚假诉讼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犯罪嫌疑人

发表日期:2018-07-15

      

    近日,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陈某批准逮捕;以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经查,2016年1月起,沪锬公司租赁了浩广公司的厂房,租期九年,浩广公司承诺该处系合法建筑。2016年7月,沪锬公司收到政府违章拆迁通知。2016年8月,沪锬公司的关联公司岳灵公司出面与万冰公司签订了一份冷库工程合同,随后万冰公司施工安装。2017年3月,沪锬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为了索要更多拆迁赔偿,串通股东陈某及岳灵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指使万冰公司法人代表王某伪造另一份冷库工程合同,并篡改合同金额。

    2017年7月,沪锬、岳灵两公司至青浦区人民法院起诉浩广公司,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提供了伪造的合同、收据、银行流水等,致使青浦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民事判决书,裁定浩广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