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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运输、销售伪劣柴油被起诉 现场查获80余吨!

发表日期:2022-07-04

      

在没有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金河永、杨亮、朱敏泉(取保候审)3人购买多辆报废货车、面包车后自行安装简易加油设备进行改装,随后从浙江嘉兴、江苏泰州等多地购入劣质柴油燃料售卖。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金河永、杨亮提起公诉,院公益诉讼检察室对该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0年8月,金河永与表弟朱敏泉来到上海市青浦区找工作,偶然间有人给他推荐上门为挖车铲车加油的生意,他发现确实可以赚到钱,但成本高昂,于是便动起了脑筋。不久后,他购买了一辆报废的蓝色货车,在里面安装简易的加油设备后将其用作储存柴油的油罐车,又用同样方式购买、改装了一辆面包车,作为流动的零售车。

车辆有了,上哪里寻找“廉价”柴油呢?金河永找到朋友杨亮和表弟朱敏泉,3人一拍即合。杨亮和朱敏泉此前正是做柴油生意的,不但将自己的几辆油罐车提供给金河永使用,还帮忙在浙江联络到了售卖工业柴油的油库,3人前往该处以3元每升的价格进了大量的工业用柴油,在明知该柴油中硫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将以上柴油以3.5元每升的价格售卖给过路的大型车辆驾驶员。

实际上,这些柴油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其闪点小于40℃,远低于国家标准60℃,也就是说,无论是他们改装后用于运输、储存的车辆,还是加了这种柴油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都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可以被视作“移动的炸弹”。与此同时,这类柴油加到车内使用后车辆尾气排放严重超标,对大气环境也产生大量污染。

但由于他们刻意隐瞒,用便宜的价格为噱头招揽,因此客户络绎不绝,3人名下的“油罐车”越来越多,“生意”也越做越大。2020年10月,金河永的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金河永并未悔过自新,而是与杨亮、朱敏泉故技重施。2021年12月,3人在贩卖假冒伪劣柴油时被抓个正着,这一次,他再也难逃法律的追责。同时被查获的还有运输、存储伪劣柴油车辆8辆,待售柴油供给80余吨,货值金额共计45万余元。

经对金河永、杨亮提起公诉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室认为本案犯罪行为持续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于近日对本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诉请3人就其行为在国家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伪劣柴油处置费用。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劣柴油与具有营业执照的加油站所销售的正规柴油所不同的是,其含硫量过高,而闪点远低于国家标准,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同时,其在使用过程中会释放有害气体,对司机及驾乘人员带来不可估量的身体损害,甚至还会进一步加重环境污染。而用于储存这些柴油的黑加油点,由于安全设施不到位,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为“定时炸弹”,威胁到周边居民以及来往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拒绝使用劣质柴油,不仅是对自身及环境的保护,也能够从源头上杜绝这类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