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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坏了,不如拿走” 男子为卖钱当街破坏窨井盖

发表日期:2021-12-07

      

因见到马路上的窨井盖破损,男子沈春来于闹市街上将该井盖砸碎后把其中的钢筋带回家欲卖钱。2021年11月29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对其提起公诉,该案系青浦区首例破坏交通设施案。

2021年9月22日下午,沈春来在家中闲着无事,便出发去附近的广场游玩,到晚上近9点才意犹未尽地准备返回。他沿着广场边上的道路行走,路过一条有菜场、饭店的人流量和车流量都较大的闹市街时忽然看见机动车道中有一个直径60厘米的圆形水泥下水道窨井盖有些破碎,正当中有一个手腕粗细的洞,不知是谁为了提醒过路的行人车辆注意安全,还在这个洞中间插了两米长的树枝。马路中间一个插着树枝的窨井盖,这一场景在夜色中显得尤为突出。

沈春来看见这窨井盖,心里便打起了主意:“这窨井盖都破成这样子了,一定会被换掉的,听说井盖中间有钢筋,我不拿也可能会被别人拿走,不如我现在拿走,可以换2、3元钱。”沈春来打定主意便走上前去,他先试着把整个窨井盖抠出,但因为中间有根树枝,比较“碍事”,他就将树枝拔掉扔在一旁,随后用手用力把井盖上破碎部分的水泥向下压。水泥块已经比较松动,被他一压真的碎掉一些,整个井盖也就被他提了起来。然后他又将井盖高高扔起往地上砸,让上面的水泥全部脱落,只剩下支撑其结构的钢筋骨架。沈春来兴高采烈地把钢筋提在手里掂量,扭头看见失去了井盖的那个黑漆漆的洞,直径60厘米的大洞正横在马路中央,夜色中黑漆漆如一张大口。他想了一想,重新把刚才扔在一边的树枝捡起来往窨井中一插,好似心里安慰似的告诉自己:“这样应该就没事了。”

沈春来美滋滋地将窨井盖中的钢筋提回家,准备过几天当废品卖掉,但他的行为很快就被警方发现。9月23日早晨,民警在沈春来家中将其抓获。

经鉴定,该窨井盖价格在300元至400元之间。经审查,沈春来私自取走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等危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行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人员密集车流量及人流量均较大的区域对交通设施进行损坏,不但影响车辆正常通行,而且极易造成人员损伤。井盖虽小,安全事大!广大人民群众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切莫为贪图小利而危害公共安全,最终身陷囹圄,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