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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逃8年,他终于选择投案自首

发表日期:2021-01-19

为顺利签订交易合同,男子伪造他人公司的公章、假冒公司员工签订合同,而后卷款出逃外地整整8年。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港提起公诉。

1982年出生的周港自年轻时就开始做生意,但始终经营不善,屡做屡赔,屡赔屡做,直至2011年时,他不但赔光了自己多年来的积蓄,还在外欠款20余万元。周港做生意时由于签订合同都需要公对公,他就总是借用其姐周洋公司的公章来使用,因此当合同发生纠纷时,对方公司总会找到周洋来讨说法,长此以往,周洋对自己弟弟不胜其烦,与之大吵一架,不再允许周港使用自己公司的章了。

这样一来周港就无法再以公司名义与他人交易,此时他想到,此前因与一家消防工程公司有过多次合作,与其员工十分熟悉,甚至该公司的公章都让他多次经手看过,于是2011年6月,周港找了一家刻章小店,花了几十元伪造了一枚该消防工程公司的章。

有了“公章”,周港找到一处建筑工地,对其说自己可以做消防和水电的外包生意,工地见他具备资质,便与他签下了价值10万元人民币的购销合同。随后周港找到一家科技公司的销售员,说自己要订购两台三相EPS应急电源,他本想同时将配套电池也一起买下,但这家公司的价格比较高,周港思考过后决定“节约成本”,另找公司购买,于是便与该公司签订了关于购买价值人民币7万余元应急电源的购销合同,双方约定订金为5000元。很快,周港又找了另一家科技公司,采用同样方法签订了关于购买价值3万余元的应急电源配套电池的购销合同,约定定金为1.2万余元。

签下这几份合同后,周港开始了自己的操作。他先用自己仅有的钱付了两家科技公司的定金,顺利拿到了价值10万余元的货物,并将这笔货物交付给建筑工地,获取了9万元的货款。拿到这笔钱款后,周港本想过把之前的20万欠款还上一部分,但转念一想:即使将9万元全部用于还款,也无法全部还清,这无异于杯水车薪,又有什么意义呢?况且两家科技公司迟早要向我追要余款,我若把这笔钱用来付给他们,自己也赚不了多少,还不如一走了之,能逍遥快活一天是一天。于是,周港竟真的卷款出逃,跑到外地隐姓埋名去了。

周港逃跑后,两家科技公司的销售员都尝试与他联系追要余款,但发现始终联系不上,最终在拨打电话时听见了“该电话号码已停机”的提示,这才意识到被骗,无奈选择报警。

2012年3月13日,公安局将周港列为网上追逃。直至2019年10月30日,在周港出逃8年后,他选择回来投案自首。周港到案后称,自从逃跑至今,他常年躲避于外地无人认识的小镇,平时深居简出、提心吊胆无法过正常人生活,如今已然醒悟,又经常念其母亲年迈,无法膝前尽孝,因此决定自首。

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周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公司名义,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全部履行合同,诈骗数额较大,在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后逃匿,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周港系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本人主要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已退赔被害单位及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区院遂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周港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