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被调包
发表日期:2017-12-27
假装到饭店消费,用自己携带的假酒换取饭店的真酒后欲溜之大吉。日前,涉嫌盗窃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马某被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7年9月11日上午12时左右,青浦区三元路上的一家饭店来了一名客人,该客人身上背着一个挎包。他告诉饭店服务员,中午要请八九个朋友吃饭,需要一个包间。服务员热情地将他带到一个贵宾包房,该客人坐定后,让服务员拿来酒水单,指着价格2000元的茅台酒说,“来一瓶酒。”服务员心中大喜,今天遇到了一位消费“大户”,于是将茅台酒取来,放在桌子上。
客人拿起茅台酒看了看,对服务员说,“你再给我沏一壶好茶来。”服务员应声而去。当服务员沏好茶后,客人又吩咐服务员拿啤酒。当服务员去楼下取啤酒,走到半道,想起忘记问客人是需要常温还是冰的啤酒时,就返回包房,猛然发现客人将饭店的茅台酒拿在座位上,并藏进自己的包里。服务员感到客人有假酒换真酒的嫌疑,随即向领班报告。
饭店负责人到场后,客人解释说,包内的茅台酒是他自己带来的,不是酒店的。饭店工作人员将这两瓶茅台酒进行比对,发现从客人包内拿出的茅台酒与酒店里柜台里白酒生产日期和批号是一样的,而桌上的茅台酒则是另外一个批次。酒店为慎重起见,还请了一名验酒师过来 “验明正身”。经过检查发现,包内的茅台酒是酒店的,而被调包的则是客人自己带来的,于是报警。
经侦查,该名客人就是犯罪嫌疑人马某,其自己携带一瓶假的茅台酒,以请客需要包间为由,几次将服务员支走,妄想以假酒换取饭店的真酒,被服务员识破伎俩。
马某告诉检察官,这种调包术是从一个朋友那里学来的,自己是头一次作案,准备调包后以下楼接朋友为名迅速溜掉,没成想,载在一个小服务员手里。检察官查阅前科资料后发现,马某是一个前科较多的人,分别于2005年、2006年、2014年因诈骗行为被判刑,于2015年因调包假酒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检察官介绍,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经构成盗窃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并处罚金。马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罪,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检察官提醒,饭店是开放式的共同场所,人多且杂,也成为犯罪分子瞄准的作案目标,作案手法翻新,稍有麻痹,财产可能遭受损失,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