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1-07-30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度
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通报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青浦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1月至6月,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根据“三个规定”及最高检有关制度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2件。
青浦区院将继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