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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专项检务督察情况报告

发表日期:2020-11-02

根据市院下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开展专项检务督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青浦区院对疫情防控中相关工作开展专项检务督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接区委、区政府通知,青浦区院按照“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2月4日起,无论本地、外地户籍,无论何种原因,凡是离沪返青人员,当日起一律进行14天的居家观察,期间不得外出。要求居家观察人员每日早晚检测体温,一旦有异常必须立即向所在单位汇报。

2月10日,区院居家留观人员共22名。检务督察部根据《通知》要求,致电所有留观人员了解落实相关防疫要求情况,要求留观人员告知居住地址,本人及家人身体情况,询问其对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的知晓情况。

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据了解,所有留观人员均在家隔离观察不外出,目前身体情况良好。各部门内勤在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的前提下,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将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告知部门内留观人员。督察发现,尚有个别同志未及时学习了解“上海检信”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严明纪律要求的提醒》。

三、处理情况

区院检务督察部门通过电话告知方式,再次向居家留观人员传达市院和本院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纪律要求,并要求居家留观人员密切关注“上海检信”平台发布的各类通知。同时,将督察情况反馈给党组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及时掌握了解本部门居家留观人员状况,并及时传达好相关工作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自2月3日起,区院检务督察部根据本院《关于疫情防控阶段的相关规定》对我院入院人员体温检测工作、食堂错峰就餐、远程提审预约登记、部门到岗情况等疫情防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务督察,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每天填写《疫情防控阶段检务督察情况记录表》,每周汇总一次报院党组知悉,如有紧急情况即时上报。经督察,全院干警对疫情防控工作都非常重视,能积极配合各项防控举措,认真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各项工作开展井然有序。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