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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1月9日在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发表日期:2019-01-09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9年19日在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永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8年青浦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着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主动适应打击职务犯罪新要求,努力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2227人,同比上升29.1%,批准逮捕1706人,同比上升29.5%;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819件2643人,同比件数、人数分别上升27.3%、24.7%,依法提起公诉16802357人,同比件数、人数分别上升20.5%13.5%。突出惩治恶性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犯罪嫌疑人44人,集中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等犯罪嫌疑人15人,办理了吴某某散布涉“6.28”浦北路持刀杀人案谣言等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从严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众金融、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批准逮捕103人,提起公诉39件121人,对造成1300余人4.9亿元经济损失的袁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贯彻中央和上级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精神指示和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联合区公安分局及时铲除各类涉黑涉恶苗子性问题,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162人,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结合青浦区域特点,重点打击“套路贷”、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9人,提起公诉7件13人,办理了王某某等19人重大开设赌场案、孙某某等人对本市10余家餐饮消毒公司变相收取保护费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3、 着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未成年人救助机制,与上海慧闵心理咨询工作室合作设立未成年人心理支持项目,着重开展困境儿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全面救助。成功推动异地协作剥夺监护权,办理了全市首例督促异地撤销父母监护权案件,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积极应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实现远程视频接访,全面推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控告事项案件化办理等工作,妥善处置涉众金融案件信访,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587批次,处置集体访、缠闹访等过激信访矛盾31批次,司法救助12人,确保涉检零越级访、零进京访

4、持续保持反腐败战斗力。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设立职务犯罪检察官办案组,主动适应打击职务犯罪新要求,实行提前介入办案机制,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与区监察委建立日常联络、信息互通、办案协作等对接机制,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环节的连续性和办案程序的完整性。坚持从严打击,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其中一件系全市首例由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同时对一起挪用公款案中涉案单位存在财物管理漏洞,采取公开宣告形式送达检察建议,并对涉案单位开展法制宣讲,切实起到办一案、助一方、防一片的办理效果,积极构建“捕诉研防”一体化办案模式。

二、积极提供优质检察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聚焦中心、融入大局,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发力点,为青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产品。

1、护航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制定《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若干意见》,成立“青年干警先锋队”,开辟“涉博”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快捕快诉以进博会为名实施诈骗及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等严重影响进博会举办的犯罪活动。设立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工作站、驻国家会展中心检察官办案组,履行对“涉博”案件提前介入、集中排查场馆周边食药品和环境资源领域监管隐患、加强督促周边精神病人监管等十项工作职责,针对参展商户布展、开展情况,聚焦外籍人士权利义务保障,做好提前介入、规范取证的预案,切实维护参展商合法权益。

2、助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聚焦区域特点,设立物流会展办案组,共办理涉物流会展领域犯罪案件45件,集中打击在国家会展中心假借德邦物流实施敲诈勒索、利用技术漏洞非法窃取电子面单等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从严办理了一起涉47个国家的特大跨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积极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通过召开物流快递企业座谈会、开展行业风险安全培训、建立重点企业名录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法治服务的精细度,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3、深化水环境检察保护。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一院一品”工作,结合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依托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青浦公安分局的办案协作机制,对5件破坏水环境资源案件适时介入,对多起破坏防汛堤岸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先后走访水务等部门调研执法难点、堵点,形成《聚焦行政执法难题深入调研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材料,被市人大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办公室转发,有效助推执法规范。深入村居、社区等开展宣传教育,拍摄《保护水环境 检察官在行动》专题宣传片,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4、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开展居住社区调研,深入白鹤镇村居等地开展调研97次,收集社会管理、建设交通、安全监管等问题共138个,建议143项。加强对办案中发现的一类问题研究,通过检察要情专报、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危险化学品管控、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制度管理规范,其中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全市甲醇燃料安全监管排查,相关材料获得市委书记李强、时任副市长时光辉等领导批示肯定。针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救助管理问题,上报相关材料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办公厅、新华社等转发,引起国家民政部门重视并专程赴我院开展调研,后国家民政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做实刑事诉讼监督。设立刑事诉讼监督部,实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构建全流程、立体化的刑事诉讼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督规范化和实效性。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1件11人,对66件案件开展立案监督,针对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尚有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情况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积极引导督促取证,最终在逃16年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到案53人、追诉到案35人,向相关法院(含外省市)提出、提请刑事抗诉8件,对法律适用、规范诉讼行为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一类问题通报141份。

2、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43件,获采纳135件,建议数和采纳数同比分别上升8.3%、10.7%。针对发现法律文书未及时送达、律师会见手续不规范等违法线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40件。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与区法院签订《关于建立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及法检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针对一起骗取政府动拆迁款的案件中涉财产刑未执行完毕的情况,成功监督追赃到位1500万余元。继续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针对监外执行中法律文书内容瑕疵、提前交付执行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27件。

3、完善民事和行政监督多元化格局。逐渐完善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格局,统筹推进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等监督,有力推进以环境执法为重点的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共受理各类民事和行政监督案件29件,同比上升187%,制发检察建议12件,同比上升33%。积极开展对行政机关的类案监督、督促履职、堵漏建制等工作,加大对民间借贷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的监督力度,成功办理了多起由“套路贷”引发的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针对2起案件当事人恶意利用诉讼程序、制造证据链伪装合法借贷导致民事判决错判的情形开展监督,我院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请抗诉并获支持,实现监督工作新突破。

4、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份,成功提起本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获法院支持,督促有关部门对有犯罪记录的食药品生产经营者实施从业限制,成功追回国有财产371万元。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访排摸部分中小学食堂、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等食品安全情况。围绕公共安全开展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专项排查,通过问询监督方式了解本区疫苗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电话、微信、微博等举报途径,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奖励办法》,加强与区监察委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中的协作配合,畅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双向反馈通道,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

四、坚定不移从严治检,打造坚强有力新时代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定不移地打造新时代检察队伍,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1、狠抓思想政治建设集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通过检察长带头上讲台、专家作报告等专题辅导,结合双周政治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开通线上线下同步学习平台,掀起学习热潮,进一步提振干警敢于担当作为、勤于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参观陈云纪念馆、祭扫烈士陵园等,举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抓好双周政治学习,形成思想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对干警意识形态情况的动态分析和掌握,排查意识形态风险点,制定相关工作办法,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5个内设机构整合为6个检察业务部门和4个司法行政部门,设立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等8个新型专业化办案组和28个办案单元,实行“捕诉一体”新型办案模式,实现案件专业化办理围绕办案组织形式和职能转变要求,组织开展修改后新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学习,开展公益诉讼、“捕诉一体”等专题培训班,深化检察官研修工作,承担高检院检察理论课题,多篇调研文章在高检院、市院征文评选中获奖,有效提升检察理论水平。抓好青年干警的培养选拔,7名干警分别获上海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案管业务能手”“控申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和单项优秀奖

3、严格自身监督制约。扎实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员签订廉政承诺书,认真开展廉政讲评和警示教育工作,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执法。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依托流程监控智能预警系统对1133件在办案件进行动态监控,开展各类案件质量评查589件,积极推进“检察官办案全程监督考核系统”应用,对办案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全程监控、全面留痕。积极发挥文化育检作用,开展“我为进博会干些啥”系列文化活动和青检“六一家年华”、青年检察官军营体验等主题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提升检察文化凝聚力,激发从严治检源动力。

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加强监督工作的同时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切实防止权力失范,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1、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情况,定期向代表寄送《检察日报》和《青浦检察》等刊物,认真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关于《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司法公信力》的代表建议。切实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邀请40余名人大代表踏勘淀山湖防洪大堤、青西郊野公园,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召开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检风廉政监督员90余人参加,全面展现青浦检察发展历程和司法改革成效,为代表了解检察工作、开展有效监督创造条件。

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区政协通报我院服务保障进博会、公益诉讼等工作开展情况,深化检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建立监督员微信群,畅通沟通反馈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发布原创微信130条、播报微博800余条,以漫画图解形式开展以案说法,切实贴近群众生活,讲好检察故事。加大检察重点工作宣传力度,我院《为打造“上海之门”贡献“检察力量”》相关报道在《解放日报》专版刊登,参与拍摄《案件聚焦》、《平安上海》等法治专题片130部主动向社会打开监督扇面,切实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2018年,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称号,40余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市、区各类先进表彰。检察工作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表示由衷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收获了一些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面对青浦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面对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面对检察职能转换、司法改革不断优化升级,检察机关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9年,是青浦加快上海之门建设、推进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之年,也是青浦检察工作面临职能转型、深化改革创新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推动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积极提升检察服务能级,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检察能级。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察工作体系,深化涉博案件专办、提前介入等机制,加强对场馆周边犯罪情况预警和监管隐患排查,加大对知识产权、物流会展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为进博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立体化的检察保障。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与昆山、吴江、嘉善等周边检察机关建立信息互通、案件反馈、联席会商等协作机制,探索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智慧检务等一体化协作模式,开展多层次、多途径、多方位的区域合作。加强民营经济保护,严惩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严重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犯罪,重点针对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行为开展法律监督,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特色产业发展的法治保障,为青浦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检察动力。

二、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并重,进一步完善监督格局,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继续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完善刑事诉讼监督体系,加强刑事前端监督,突出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提升监督水平。认真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强化与纪委监察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和侦查权。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公益诉讼举报网站、推行公益诉讼信息员制度,积极拓宽线索案源渠道,进一步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公益诉讼在依法治区中的作用,切实担当起公共利益代表者和守护者的职责使命。

三、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推动检察权规范有序运行。围绕中央司法改革和上海检察改革中心任务,结合青浦检察工作实际,着力攻坚司法责任制、绩效考核等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按照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要求,深入推进新型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建设,打造核心办案团队,进一步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深化检察长直接办案制度、列席审委会制度,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压实办案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力度,完善检察官全程监督考核体系认真推进贯通公检法司一体化办案的206系统建设,积极对接看守所“智慧监所”工程,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实现对监区的网格化智能管理,提高检务信息化水平。

四、坚持从严监督管理,着力建设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活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两个从严”专题教育,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建立思想动态评估分析机制,确保检察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知识产权、金融等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高队伍司法能力。继续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拓展检察文化发展空间,推进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协调发展,切实增强检察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围绕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的目标,聚焦青浦打造上海之门的新形势新要求,勇当先锋、善做表率,打造一支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和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为青浦实现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