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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2020年1月9日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发表日期:2020-01-1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0年1月9日在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永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9年青浦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立足“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总基调,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司法为民,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力打造“双一流”检察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力维护区域和谐稳定,积极推动平安青浦建设

始终把维护地区安全和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打击惩治和防范化解并重,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年共审查逮捕恶势力犯罪13件19人,提起公诉10件21人。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依法对本区首例“套路贷”案件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获判,认真办理中央督导组001号纪某等10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等上级督办交办案件。积极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细化30项整改任务,逐一对照落实。针对涉“敲墙党”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推动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全力守护区域安全。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079人,同比下降6.6%,批准逮捕1634人,同比下降4.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67件2619人,同比件数上升2.6%、人数下降0.9%,依法提起公诉1713件2383人,同比件数、人数分别上升2%、1.1%。依法惩治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42人,对何某某等人运输20余斤毒品的重大案件提起公诉。加强对新型互联网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了“8.11百人电信诈骗案”“悠趣平台游戏专案”等重大影响案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3、注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做好全国两会、建国70周年、第二届进博会等重大节点的涉检稳控工作,妥善处置集体访、缠闹访等过激信访矛盾35批82人次。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有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重要指示精神,优化来信办理流程,完善信件回复方式,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512批次。开展司法救助11人,引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起,邀请区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委员参与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和评析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诉求。

二、努力提升检察服务能级,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区域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为青浦加快建设“上海之门”贡献检察力量。

1、护航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化“进博会检察”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办好涉国家会展中心等重点区域、涉物流会展等重点领域的犯罪案件,与区公安分局共同完善涉进博会刑事案件执法办案监督机制,形成公检保障合力。组建青吴嘉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第二届进博会青年干警先锋队,设置服务保障进博会检察联络站,开展刑事办案、法治宣传和窗口服务等工作。发布《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检察白皮书》,通报雷某某以出售进博会门票名义实施合同诈骗案等十大“涉博”案例,加强宣传力度,为第二届进博会提供更全、更新、更实的检察保障。

2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全面融入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主动对接江苏吴江、浙江嘉善检察机关,共同签署《青吴嘉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备忘录》,在司法办案、法律监督、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七方面开展协作,打造一体化检察“名片”。先后签订《太浦河流域生态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协作机制》《青年工作合作交流方案》等协作项目,开展青吴嘉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危险驾驶办案协作研讨、检察数据一体化治理和信访矛盾联防联治等一系列实务探索,为服务保障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检察智慧。

3、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检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严重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与区工商联共同发布《服务保障快递物流行业发展检察白皮书》,为创新创业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加强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准确把握刑事政策界限,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退赃退赔的民企涉案人员,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全年依法对涉案企业人员不捕86人、不诉140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3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三、切实做优刑事检察,用心呵护民生民利

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1、持续做好反腐败斗争和金融风险防范。依法严惩职务犯罪,由检察长亲自办理监狱民警黄某某受贿案,强化审讯工作,提升指控犯罪力度。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力度,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以案释法,对旁听庭审的涉案单位民警开展法治教育。加大对涉众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参与办理了涉案金额达500多亿元的“阜兴集团”非法集资案,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2、加强特殊人群司法保护。联合区妇联、民政局挂牌成立青浦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立未检工作室,打造未成年人共建共治共享保护联盟。在全市首创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进一步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织密检察保护网,其中督促异地撤销监护权相关做法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播放。坚决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细化涉老案件办理、社会预防等工作,针对老年人防骗防害需求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构建具有青浦检察特色的老年人综合处遇模式。

3、优化刑事办案机制。进一步健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探索“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办案路径,推动刑事检察运行更加规范完善,有效提升司法效率。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相关单位会签《青浦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实施细则》,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推动消除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建立反悔案件应对机制,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为60.67%,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9.37%。

四、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守好维护公平正义防线

坚守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完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水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1、深化刑事诉讼监督。着重加强前端监督,共对200余件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开展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纠正了两起刑事责任能力认定错误、抓捕对象错误的案件,追捕、追诉到案100余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向广东省、安徽省、江苏省和本市相关法院提出、提请刑事抗诉12件。对法律适用、规范诉讼行为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一类问题通报、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00余份。

2、深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0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38件,获采纳112件。通过催办事前预判、巡监事中检察、录像事后回看发现违法线索,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监督。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追赃到位1500万余元的陈某某案获评全国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开创监外执行监督新路径,协同吴江、嘉善检察院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对三地部分司法所的社区服务情况开展检察,以检察一体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3、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年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3件,制发检察建议15件。深入排查黑恶势力强迫交易、恶意讨债等违法犯罪线索,着重监督“套路贷”、高利贷案件涉及的民事裁判情况,发现并纠正以民间借贷形式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民事虚假诉讼,共制发再审检察建议4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开展检察专项行动,共评查相关案件55件,力求以点带面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

4、做实行政检察工作。针对各类行政监督案件制发检察建议12件,均获回复采纳。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局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案件线索联动机制,对发生在本区的破坏环境资源、食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实行提前介入。针对本区拆违领域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多发问题,赴所涉街镇深入调研,对相关部门制发一类问题检察建议,推动拆违工作依法规范。开展食药品安全、国土资源、环境执法领域的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走访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司法权与行政权良性互动,切实促进依法行政。

五、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效推进社会治理。

1、深化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成立“公益损害举报中心”,制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奖励制度,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知晓度。通过互联网舆情监测,对涉公益诉讼线索进行跟踪问询,结合12309检察服务大厅,构建“网、信、电、访”综合接报模式,树好倾听群众诉求、守护公共利益的窗口门户。积极贯彻“抓落实、回头看”要求,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工作,对相关部门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回访,开展现场问询和评估,实地跟进落实效果,以“回头看”力促“向前走”,确保诉前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2、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力度。聚焦水环境、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实地走访排摸黑臭水体、垃圾违法堆放、非法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行为,集中监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制发了全市首例垃圾分类管理的检察建议。与江苏吴江、浙江嘉善检察机关共同推进太浦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开展“同护一江水、共建两岸绿”联合行动、太浦河水源地保护区联合巡航,积极排摸公益诉讼线索,做好勘验取证、初步调查工作,构建司法协同生态保护体系。

 3、深化民生领域公益诉讼力度。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突出领域,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效果,力求“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司法效果”,全年共办理食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案件11件,制发检察建议9件,均获回复采纳。按照高检院部署,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足本区实际情况,联合职能部门对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区域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排查,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校园周边护苗行动,共同完善监管体系,消除安全隐患。

六、着力加强专业化建设,打造“双一流”检察队伍

坚持人才强检,围绕“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目标,持续建设专业化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青吴嘉三地党性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化“毗邻党建”,至嘉善规划展示馆、缪家村等红色阵地参观学习,牵头组织开展青吴嘉检察机关联组学习研讨和“守初心 担使命 追梦长三角”主题党课演说会。坚持刀刃向内,以党组成员为重点,实事求是检视自身差距,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意见建议,汇总形成班子问题清单10条,班子成员问题清单61条,合理制定整改措施,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2、突出核心能力建设。认真开展“推门听庭、集中评议”专项活动,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案件的形式,召集检委会委员、主办检察官和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情况并进行评议,促进检察官庭审应对能力提升。对标办案质效,开展“全来赛”团队办案业务竞赛,组建办案团队模拟办案实况开展实训,有效提升核心能力。建立专家咨询指导制度,先后开设“演讲演说”专班、“学术论文写作技巧漫谈”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能。

3、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持续深化“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制定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构建知责明责、履责考责、追责问责的责任闭环。认真配合市检察院第三巡视组对我院开展政治巡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将评查重点由程序性问题为主逐渐转向实体性问题和办案效果并重,共开展常规案件评查665件、专项评查69件,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公正行使。

1、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开展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向代表委员寄送《检察日报》和《四大检察案与评》等刊物,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深化代表参与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不起诉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等工作,为代表委员全面了解检察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监督创造条件。

2、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政协委员进行案件评议,出席检察白皮书发布等活动,探索人民监督员一体化模式,有效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发布原创微信150余条,播报微博700余条,打造未成年人“青苹果之家”“公益诉讼在行动”等特色栏目,参与拍摄《案件聚焦》等法治宣传片120余部。我院服务两大国家战略工作举措被《解放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刊登报道,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2019年,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未检办案组被评为“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另有50余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市、区各类先进表彰。近年来,我院已连续两次获评上海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表示由衷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面对青浦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检察干警参与社会治理的本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面对“四大检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争创一流队伍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年,是全面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开局年,也是青浦检察工作实现创新发展的关键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第二届进博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精神,按照区委、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开拓创新,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作为和担当。

一、努力提升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能力。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依法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指引,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改进司法办案方式、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等方面加强探索实践,深化太浦河流域生态资源公益诉讼、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等协作,推进检察数据共享、人才共育等联动,为长三角检察一体化协作提供示范区样本。对标进博会“越办越好”要求,加大对物流会展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专案专办模式,推动“进博会检察”工作机制常态化、规范化、有序化。

二、努力提高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水平。结合“四大检察”职能,突出长效长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深化“捕诉一体”改革,强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的“利器”作用。集中监督民事、行政诉讼领域深层次、典型性问题,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加大典型案例、工作成效的总结宣传力度。结合办案做精延伸工作,努力提高检察建议水平,推动完善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力争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方”,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努力加快构建新时代检务管理模式。认真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细化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清单,持续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通过强化业务监管、完善绩效考核等方式,探索建立科学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落实检察官员额统筹管理、动态调剂机制,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科学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过问、干预和插手案件办理划出红线。

四、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定铁一般的理想信念。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锻造铁一般的责任担当,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向前发展。锲而不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深化四责协同,严守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围绕核心能力、核心团队建设,深入开展全员练兵、岗位实训,持续补强短板弱项,推进检察人才专业化培养,练就铁一般的过硬本领。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青浦实现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